7月8日,十堰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注销关韵仪等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公告》。
现有竹溪县正大法律服务所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关韵仪(执业证号:31706251106001)、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法律服务所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胡建军(执业证号:31706251106005)、郧阳区城东法律服务所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郑学昌(执业证号:31706011100594)、张湾区红卫街道法律服务所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崔平(执业证号:31706181106039)等4人向市司法局提交执业注销申请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》执业核准相关规定,决定对以上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予以注销,特此公告。
编辑:万林